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章
第165章 小丑的日记 (第2/2页)
我对于她的价值除了替她挡下班主的sao.扰外,跟一团废纸或是一个小瓶盖没什么区别。 她大多数时候是醉着的,只有少数时候清醒着。 她清醒的时候还是比较正常的,会骂骂咧咧的给我煎鸡蛋,或者从谁那儿带回来几只烧鸡和啤酒。她醉后却是癫狂的,有时候把我当成她那些人,有时候把我当成她那些瘾.君子朋友。 但无论她是什么样的,我都爱她。因为她是我妈。 别小看mama这个词了,好吗。 不管是像我这样的疯子还是什么超级英雄啊,mama都是特别的。 尤其在孩子眼里,mama就是上帝。 所以当她又一次癫狂时,我结束了她的生命,她走的很平静,很幸福,她还第一次叫了我儿子。 我还帮她杀了那个恶心的班主、给她第一支大.麻的混混······我开始穿上奇装异服,染了头发,决心做一只小丑。 因为小丑是在那五十三张扑克牌中唯一一个清醒的。 我开始想这个城市是谁建造的呢? 是谁规定要有富人区和贫民窟的呢? 是谁维持了平衡和秩序呢? 这些问题活在这个城市里的人却都视而不见,他们上班、下班,在酒吧大醉一场,第二天继续。 一日一日,一年一年,周而复始。 我开始问我的那帮朋友们,结果他们的回答也是千篇一律的“嘿,你不是疯了吧?” “谁会在意这些啊,反正肯定不是我们能管的。” “兄弟,你是缺酒喝了吗?” “嘿,他疯了。” 于是我知道了,我可能是唯一一个想到这些问题的人,是唯一一个清醒的。 而我既然叫不醒他们,那不如打破这些平衡。 秩序瓦解后,幕后的主人公就会出现啦,到时候一切都会真相大白啦。就像如果兔子自己从帽子里爬了出来,那么魔术师就一定会出现,将它重新塞回帽子里,然后准备下面的演出······ 后来我就来了阿卡姆疯人院。我以前很少听说过它。 它在偏远的郊区,远离喧嚣的城市。 它关着一群疯子。 可是真正到了阿卡姆,我才发现这里完全颠覆了我的世界观。 我成为了一个阿卡姆人,我习惯了阿卡姆。 杀不死你的东西会让你变得诡异,但是习惯,它也是个恐怖的东西,它会让你变成一个心甘情愿的傻子。 我已经被阿卡姆同化啦,和这里的人们融为一个整体啦。 我也见到了一个令我终生难忘的女人——格蕾斯·阿克曼。 第一眼看到她,她正站在人群中,但是格格不入。 不仅仅是因为她身上那种迷人的魅力,更是因为她的肤色。 她以前可能得过白化病,从头发到皮肤没有一处不是白色的。 于是我走近了她,然后看清了她的面容。 她长的并不好看,顶多算得上清秀,但她身上的气质就是有一种魔力能让人忽视她的外貌直视她的灵魂。 所以如果硬要分类的话,她肯定会被归到美人的那一类,不,还要再高一档。 因为那些空有外貌的女人们站在她身边只会显得像个草包。 长的好看的很多,有灵魂的太少。 可是接下来我才真正认识到什么叫蛇蝎美人。 格蕾斯·阿克曼就是这样的坏到骨子里的人。 但她又始终茅盾的坚持着老一辈的传统。 终于,我和她… 日记到这里就结束了,日记里的东西并不全,可也告诉了亚当它的主人是谁。 (本章完)
上一页
目录
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