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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分卷阅读74 (第2/2页)

天文数字,但对两个连房都没得卖的小混混来说,就不那么好筹了。

小孟人都傻了,戳在走廊里就知道哭。

小孟他妈胖胖的,嗓门很高,每回他上他们家去她都会包饺子招待他,那饺子卖相一般,但味儿特好,吃一个想两个,一礼拜吃不着就让人惦记。

他蹲着抽完了一根烟,起来拍了一下小孟的头说哭什么,老大有办法的。

回去之后他就给陈非打了个电话,上次说的那事儿,他们干了。

确定了绑架对象之后,他们各自跟了田臻几天。发现田臻白天上班经常要四处跑,时间很难把握,但是每天晚上都会到这个医院。这是有钱人才会来的私家医院,环境好,地方偏,隐私性强,是动手的最佳地点。不过工作日的时候总有一个眉毛上横条疤的大个儿跟田臻一起来,只有周六这天田臻会自己先来医院待上很久,再到门口和大个儿汇合。田臻身板不壮,但那个大个儿看上去不好对付,他在田臻旁边就很难下手了。所以他们把田臻在门口等他的几分钟定做下手时间。这事儿只有一次出手的机会,不能出错,为了把这个时间控制到最精确,他们已经连续几个礼拜的周六都开车在暗处埋伏了。

“差不多了。”陈非说。

阿俊攥着面罩和刀子,觉得自己手心似乎有些出汗了。扭头看了眼小孟,瞪直了眼睛望着窗外,比自己紧张十倍的样子,不由笑着骂了一句:“cao,放松点,按计划好的来,会顺利的。”

“来了!”

第五十四章

为什么呢。

陈非想不通。

不住豪宅,不开跑车,不出入高档会所,每天一大早就要出门,晚上乌漆墨黑才能回去,忙得跟陀螺一样,为什么田臻还笑得出来呢?

起先刚跟着他的那几天,陈非当他不过是心血来潮,好日子过腻了骨头发痒,才去体验平民生活。料想这种娇生惯养的少爷坚持不了多少天,肯定马上就会厌烦了躲回富贵窝去。

可是没有。

田臻像这座城市里任何一个普通的二十几岁年轻人一样,挤公车,去公司,来不及时在路上小跑着往嘴里塞早饭。

为什么他还会笑得出来?

他不应该笑的,失去了过去的生活,他应该和他一样,被所有人抛弃,抽了骨头似的,跌落到污水里去。可他笑得神采奕奕,那么漂亮。

碍眼极了。

然而更碍眼的还有。那个经常出现在田臻身边的大个子,他现在已经知道他的名字是应川。田臻叫他时,会把尾音拖长一些,听上去又甜又雀跃,好像光是叫叫应川两个字就够他心满意足的了。他们站在一起散发出来的那种幸福气场让陈非觉得厌恶至极。

真想亲手把这些漂亮的,幸福的画面一片片撕了,扔进污水里啊。

“来了。”陈非不错眼地盯着田臻的身影,嘱咐道:“动作快一点。”

他们蹲下来的几个礼拜里,田臻在医院门口等应川的时间从来没超过十分钟。

“老子知道。”

陈非在黑暗的车厢里暗自兴奋地搓着烟,看着阿俊和小孟一步步接近田臻。

他们的计划并不复杂,田臻习惯性靠着等应川的那块地方恰好是个监控死角,他们只需要在应川来之前把田臻闷翻弄到车上来就可以了。只要一想到田臻醒来看见他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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